竞争性谈判公告中铁建工上海分公司江旅青山湖商业旅游综合体及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人民公园站项目土建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招标采购 采购编号:ZTJGSHF-JLQSH-AZWZ-2021-003 1.概况本采购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旅青山湖商业旅游综合体及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人民公园站项目土建工程柴油发电机组 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 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竞争性谈判。 2.谈判依据2.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2.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8号) 3.本次谈判的范围为:本次采购物资为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束为止,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旅青山湖商业旅游综合体及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人民公园站项目土建工程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直至合同执行完毕。 预估采购量: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以实际供货发生为准。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对报价人资格的基本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经营投标货物许可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且要求投标人注册时间三年以上。企业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一般纳税人。 4.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4近三年内无不良供货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不得参与投标。 4.5成交候选人须完成业主方合格供应商审批,待业主、设计等各方批准使用后,方可成为成交人。首选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送审,若第一成交候选人选型送审通不过,应自动放弃中标权利。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资格送审,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方法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采购文件的获取6.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布,不再发布纸质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6.2 报价注册:潜在报价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的的报价人,才能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注册联系: 4006-010100)。 6.3 报价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报价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谈判后报价人必须使用该密码为采购包件报价解锁。 6.4采购文件获取:响应成功的潜在报价人,在以下时间内: 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 5 月17日,将谈判申请表(电子版的和扫描件均需提供)发送至采购人。潜在报价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依次点击“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点击“标书列表”---选择采购文件下载。 6.5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0元。 7.报价文件的递交与开标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 5 月 21 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5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电子版标书通过注册账户上传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上。 7.2谈判时间: 2021年 5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司志阳 联系电话: 17717521910 公司联系人:文兵、卢磊 电 话: 18279109602、15779579544 开户银行: 农业上海西站支行 账 号: 03379100040009269 电子邮箱: 2965306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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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标书费(元) | 所属地区 | 项目名称 |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保证金 | 备注 |
/ | /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旅青山湖商业旅游综合体及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人民公园站项目土建工程 | 柴油发电机组 | 台 | 2 | 10000.00 |
注:
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规格、型号、数量以采购方最终确定为准,具体结算数量以送到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如因型号改变,导致价格变动,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采购方有权另行采购。
2.付款方式: 每批货物现场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经财务验证发票后,次月内向乙方支付供货金额70%的货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货款结算总金额的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满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
3.交货周期:20天。
4.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此报价为包含税费、保险、利润、人工、运杂费、包装费、装卸费、资料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税金、保险费、报关费等一切确保验收通过费用的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