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27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DK-2021-02-CG

2、项目名称: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项目

3、预算金额:3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50,000.00元, 项目概况: 按省厅的统一安排开展岐山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确定的技术协作单位能按照有关行业规范文件要求,利用相关基础资料,采取实际现场调查、内业计算机处理的方法,完成岐山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01 00:00:00 至 2021-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应具有土地评估资质,且资质(备案函)在有效期内; (3)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查询要求及查询时效: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页面截图,同时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其“信用报告”。如有不实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虚假资料处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投标授权代表应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查询日期,查询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9)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1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来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27 10: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7室527-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凤仪路中段

联系人:岐山县自然资源局+经办

电话:0917-82249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婷

电 话:0917-3800266

传 真:0917-380026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