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购置机车综合无线通讯设备(CIR)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1-05-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购置机车综合无线通讯设备(CIR)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26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购置机车综合无线通讯设备(CIR)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产品满足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颁布的《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第1部分: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Q/CR 651.1-2018)文件要求。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

4.维保条款:整机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在使用质保期内(经测试合格并验收后算起),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的损坏,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无法维修或使用时,在质保期内应免费整机更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质保期内要求供应商24小时内回复,48小时到达现场,并提供全寿命维修服务保证;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保证所有配件及易损件的供应;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小型化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在工务系统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

1)具有450MHz通用式机车电台的调度通信功能。

2)具有450MHz通用式机车电台承载的列车尾部风压、无线车次号、调度命令等数据信息的传输功能。

3)具有GSM-R调度通信功能。

4)具有GSM-R通用数据传输功能。

5)具有《列车防护报警系统和客车列尾系统技术条件》中规定的车载电台的功能。

6)具有工作模式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和语音提示功能。

7)具有上、下行线路分别设定工作模式转换点的功能。

8)根据卫星定位信息无法确定唯一的运行线路时,具有提示并手动选择运行线路的功能。

9)卫星定位单元失效时,具有手动转换工作模式和选择运行线路的功能。

10)具有输出卫星定位原始信息、公用位置信息的功能。

11MMI具有调度通信、通用数据传输所需的操作、状态显示以及语音提示功能。

12)具有主、副MMI之间通话功能。

13)具有话音、数据业务和状态信息记录及转储功能。

14)具有整机自检功能和故障定位功能(故障定位到单元模块),包括450MHz机车电台单元、800MHz车载电台单元(简称LBJ)、GSM-R话音单元、GSM-R数据单元、记录单元、卫星定位单元、MMI、机车数据采集编码器、电池单元。

15)具有人工系统复位功能。复位重启后自动进入原注册状态。

16)主机关机时,具有电池单元放电电压检测功能。

17)具备从GYK设备获取车次号、速度、机车信号、公里标等数据功能,实现《列车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传送系统》(TB/T 3325-2013)中的相关规定。

18)含全套LBJSIM卡。安装CIR时须与GYK连接,用于录制车机联控语音信息,投标厂家提供数据线及插头。

19)工作电源24v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8:00时起至2021年5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6月0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6月0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沈阳工务机械段

技术咨询人:刘亚非

联系电话:13478326268

7.4项目经理:张经理

电 话:024-62080846 1820240216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642795392@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05月16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CIR整机

WTZJ-II

51

47787.61

13

丹东工务段(6)、阜新工务段(4)、锦州工务段(5)、鞍山工务段(4)、长春工务段(3)、四平工务段(8)、吉林工务段(4)、赤峰工务段(3)、通化工务段(3)、延吉工务段(4)、沈阳工务机械段(7)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丹东(6)、阜新(4)、鞍山(4)、锦州(5)、长春(3)、四平(8)、吉林(4)、赤峰(3)、通化(3)、延吉(4)、沈阳(7)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保证设备完好,双方共同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