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临沂市通达路12号(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8028069(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 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沂蒙路北段号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506-5013室 联系方式:0539-617189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24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履约能力及经营范围;(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内容。(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22.56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2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文件、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 3.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并登陆后网上投标备案,备案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1年5月17日 至 2021年5月2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7日14时0分至2021年5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耀文联系方式:0539-617189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发布人:张耀文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6日 17时35分5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