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平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磋商公告

2021-05-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建设平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mc磋字[2021]0515

2.项目名称:建设平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8100元,最高限价895400元。

5.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建设平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

(2)施工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地点: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全部原件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留存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3.方式: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直接派人前来购买(需携带第三条要求的资料)。

4.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现金购买,文件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六、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中市平遥县柳根西街17号

联系方式:0354-5633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联系方式:0354-560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354-5605550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