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深圳东湖水厂扩能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211HA0228852/01 |
报价方式: |
其他 |
采购控制价(元): |
1259262051.59 |
评审办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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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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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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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是 |
定标办法: |
集体议事法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为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工作内容。 |
工期(天): |
1220 |
工期说明: |
总工期:1220日历天;一阶段通水达标工期:555日历天;二阶段通水达标工期:6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招标/采购范围: |
1.工程建设内容
东湖水厂现状供水规模35万m3/d,在改造期间保障供水能力30万m3/d的前提下,拟分步拆建,实现扩容改造。工程共分两个阶段,其中一阶段以梯形清水池北侧线为界,拆除南侧凤凰山庄以及不影响现状供水的设施,原位新建30万m3/d常规处理;二阶段拆除剩余现状设施,新建30万m3/d常规处理、60万m3/d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最终建设完成60万m3/d规模的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工程内容。
2.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完成“1.工程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确保工程达到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约定的一阶段通水达标工期、二阶段通水达标工期、竣工验收工期内具备通水且出水稳定达标条件、竣工验收条件,并最终验收移交。 |
资格条件: |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1.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由投标人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担任;2.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其他: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5-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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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6-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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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截止时间: |
2021-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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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1-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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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6-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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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06-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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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地点: |
网上获取 |
开标地点: |
深圳交易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