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钣金实训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1-06-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CGCXX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钣金实训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 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5月的缴费证明);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5月的缴费证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评分规则 1、报价(40分)

本项目报价分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1、报价(40分)

本项目报价分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价格扣除:本项目为关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报价分部分不再采用价格扣除条款。

更正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8号

联系方式: (0510) 83275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联系方式: 133281105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颖婷(经办人)            

电 话: 133281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