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44团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现变更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 便 ,敬请谅解!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新疆讯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