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1-0617-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由淇滨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6#、7#、8#、9#、10#、11#、12#楼,拟建建筑面积约1332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45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736平方米。建设内容:多功能工业厂房、宿舍等。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鹤壁东区东北角,北依柏舟路,南邻击鼓路,东侧是学而大街,西侧为里仁大街。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工程总投资:约150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工程设计,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电气及给排水、消防、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工程、园区内景观绿化工程等,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材料设备、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土建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绿建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挡墙边坡设计;园区管网设计;网络、门禁、监控相关弱电智能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内容。(BIM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精装修设计、勘察、夜景照明设计、造价咨询、洁净与精密厂房或机房设计、市政相关设计等专项设计内容除外。)
(2)工程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园区内景观绿化等。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包设计、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6信誉要求: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网上截图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注:以上网站被记录的信息是指在公开期限内且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 2021年6月24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第四远程开标室。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 日 0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商务中心1号楼434室
联系人: 陆女士
电 话: 0392-3265553
代理机构: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2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2-366391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 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pdf |
| 产业园招标公告.pdf |
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1-0617-018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形式:中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工程保函、电汇或转账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注:1、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中标人必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大于3000万元的部分中标人自主选择使用工程保函、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两个月后,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半年后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现变更为:履约保证的形式:中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工程保函、电汇或转账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2、原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7月20日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第四远程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第五远程开标室。
3、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7时00分前。
二、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商务中心1号楼434室
联系人: 陆女士
电 话: 0392-3265553
代理机构: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2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2-3663915
| 制造产业园变更公告7.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