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地面空调机组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IAIE-ZBN-211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飞机地面空调机组 1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厂名称(全称)、地址及该厂的生产能力、生产历史、业绩。
2)所投标该款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必须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对该产品发布的官方通告,或现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所投标设备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含)以后生产的。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或其它制造厂生产的产品。有关原产地问题,招标人在招标时有权进行考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出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采用邮购方式(邮购手续费另加100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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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上海国际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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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航路518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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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207 |
邮编: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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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毛巍伟 |
联系人:王劼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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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8343255 |
电话:021-632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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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maoweiwei@sias-sha.com |
电子邮件:wangjierong@spiaie.com |
附:招标文件邮购流程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并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将以快递形式寄送招标文件及正本发票至领购人在《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并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