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2021-09-0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镇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任务通知书编号:21018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BCCG20210205ZL

2、任务通知书编号:210182

3、项目名称: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4、预算金额:333.8422万元

5、建设规模:镇赉县坦途镇保民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7、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施工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且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经理3年;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且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总工3年;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授权委托书参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3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本次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现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4账户名称: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账号:9550 8802 1807 4500 125。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坦途镇坦途村

联系方式:朱磊,1368975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联系方式:郭宝成,0431-85917789、13224319497

监管部门:镇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宝成

电 话:0431-85917789、1322431949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