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朝阳市龙城区学校冬季取暖煤
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朝阳市龙城区学校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20210016
项目名称:2021年朝阳市龙城区学校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864000元
采购需求:
| 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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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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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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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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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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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径≧10公分 煤块≧90%
2、低位发热量≧4800大卡/千克
3、全水≦4%
4、灰份≦6%
5、挥发份≧14%
6、全硫≦0.5%
7、固定碳≧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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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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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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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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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所投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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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9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11:0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城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教育局
地址: 长江路五段74号
联系方式:0421-2576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14-1号
联系方式:0421-2611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峰、李征
电 话:0421-26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