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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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太经投【2021】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太湖城乡一体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江苏省太湖城乡一体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庭镇 规模:项目建安费约654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19.53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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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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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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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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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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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3788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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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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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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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从头方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9月30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8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4、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四、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套方案、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面层改造,商铺门前铺装改造、金庭路至敬老院道路、金桂街道路改造提升、桥涵栏杆改造,排水管线改造、管线综合布置改造、照明工程改造、交通配套设施合理布置及沿线绿化景观改造。 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补偿方案: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对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0.5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0.5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 六、备注: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30天,施工图设计30天)。3、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4、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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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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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湖城乡一体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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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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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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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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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金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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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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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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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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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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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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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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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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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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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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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婷、金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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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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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27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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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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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981595-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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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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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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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3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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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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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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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425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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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路(后堡港路-林屋路)道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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