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昆明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已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昆明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JKCKDB-F1005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招标,为该单位3个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物业保障服务,总占地面积246967.48平方米。其中:
住宿区物业管理项目(一)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详见招标文件),物业面积226076.48平方米。
住宿区物业管理项目(二)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详见招标文件),物业面积14491平方米。
住宿区物业管理项目(三)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详见招标文件),物业面积6400平方米。
(二)采购预算:9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20年任意三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对于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参与本项目人员无外籍员工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信誉良好,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提供上述四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并加入军队采购投标人黑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08:30—11:30,13:30—17:30)。
(二)发售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10办公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1现场获取(公休日、节假日不支持此获取方式)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投标人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2,也可自拟格式)。
3.2网络获取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获取文件的,请向代理机构邮箱(40423103@qq.com)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电话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2,也可自拟格式)(原件扫描件),并通过网银或电汇(不接受其他汇款方式)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款项到账后1日内向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2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2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其他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某单位
地 址:昆明市
联 系 人:杨先生、魏老师
电 话:15226560148、15126160218
监 督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7643412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陈禹旭、邓昭帅
电话:0871-68359985、13888016108
电子邮箱:40423103@qq.com
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招标人:昆明某单位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某单位: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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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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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