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5-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2037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6.0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项目;包括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配套硬件、服务器等采购,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 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4) 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 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16号        

联系方式:段电君 18999909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陈鲜 13659960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鲜

电 话:  1365996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