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5-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2-40G14

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等政府采购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4.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5、现场防疫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应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加强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小门”管控,严防新冠疫情输入的通告(2022年第18号)规定,必须在入口处设立健康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开展“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水利局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99-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295757

质疑联系人:季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8-7262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贤良路359号贤锦小区一幢一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836537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质疑联系方式:139058856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龙泉市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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