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批零散服务采购询比采购(三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2022-06-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批零散服务采购询比采购(三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2410051
1.采购条件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批零散服务采购 询比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响应。
2.采购项目信息
2.1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批零散服务采购 询比采购 (三次)
2.2本项目 本次 采购金额: 30 万元;
2.3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境内;
3.2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中内容;
3.3服务期:详见公告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信誉要求:
①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显示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8]331号文)、《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11号)、《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二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94号)、《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三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281号)和《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五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137号)的失信名单中。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6)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在采购人其他工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7)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8)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各标段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3 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②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
(2)其它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承诺至少派驻2名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相关工作要求提供服务,食宿自理,消防设施操作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②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
(3)供应商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且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配套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5.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售价:0元/标段。
5.2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5.3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通过资格查验的供应商报名后通过“文件下载”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平台QQ服务群:696541095。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投标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避免使用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
(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4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2);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投标真实性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3)
(6)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的相应资料;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0)“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应在响应截止日期20天内);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6.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6.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响应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6.3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性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8日上午09:00
开标时间及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09:00
解密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09:00~10:00
8.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电脑环境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 7 、10;(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或360安全浏览器;(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或WPS2019个人版;(4)PDF软件推荐: Adobe Reader。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
1.开标前签到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到”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到”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2.远程解密流程: 供应商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09:00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3.解密后报价确认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4、二次报价流程:
进入【网上评标】菜单→进入“应答室”→“点此报价”按钮→填写报价→提交报价确认表签字→进入“应答室”→“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最终报价记录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等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QQ群:696541095,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确认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日兴大厦七楼开标室
如果响应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 (http://guocai-impc.cppchina.cn) 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0.保证金及采购费用
①采购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②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③场所服务费:
每标段成交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1)标段成交金额>50万元:平台使用服务费为500元/标段/次,(2)标段成交金额≥50万元:平台使用服务费为800元/标段/次。(3)凡是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成交单位,平台使用服务费为800元/标段/次。有实际金额的按照(1)、(2)收取。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人:高巍,联系电话:15044738222,邮箱:gw15149493091@163.com。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 系 人:赵伟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与团结路交汇处
电 话:0477-859875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联 系 人:雎经理
电 话:0471-4323615
电 子 邮 件:gxzbeeds@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招商银行 (只限于存入服务费)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 0141 0210 601
2022年 6月20日
附件1:信息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单位名称
邮编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票信息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报名资料附件
1.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采购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2.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3.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名) (供应商 称)的 法定 代表人, (姓名)为我 方代 理人。代理 根据授 权, 以我方名义 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号: 响应文件 、签订合 和处 有关事宜,其 律后果
委托
代理 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 应 商 (单
法定 (签
身份 码:
委托 人: (签
身份 码:
附件3:
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且公司资格条件符合本次 招标 项目的要求,同时具备 按服务要求完成项目的能力 ,并在此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的资格文件、证明文件、陈述内容、资料等均真实可信,未弄虚作假。
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情形。
3、若我方中标,经查实我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存在伪造、虚假、隐瞒、欺诈等行为的,我方愿意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