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2022-10-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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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苏家屯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0-28 至 2022-11-04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苏家屯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1-00219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0,800.00
最高限价(元):490,8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1:解放街道、民主街道、中兴街道

人员配置:每个社工服务站须配备2名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为本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优先。

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对象及人数:直接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4000人。

服务指标:

一、专业社工服务

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街道不得低于50人(每人全年探访不低于4次)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每个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8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每个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8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 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二、品牌项目服务

1.困难家庭探访关爱项目,针对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对高风险对象,在重大变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走访到位,平时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排摸困难家庭风险隐患,力所能及解决急需困难,帮助链接救助服务,形成一人一档,完成高风险家庭需求调研报告1份,建立高风险家庭数据库,做好数据更新。

2.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项目,针对空巢老年人开展关爱项目主题活动不少于8次。项目周期内对重点空巢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综合关爱服务,有需要连接资源的,提供转介服务。

3.筑邻强基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优势,践行两邻理念,通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能人领袖等方式,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少5家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其中慈善公益类不少于2家,社区事务类不少于1家,每个街道培育志愿者不少于100人。

4.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40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54,400.00
最高限价(元):654,4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2:沈水街道、八一红菱街道、林盛街道、永乐街道

人员配置:每个社工服务站须配备2名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为本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优先。

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对象及人数:直接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4000人。

服务指标:

一、专业社工服务

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街道不得低于50人(每人全年探访不低于4次)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每个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8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每个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10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 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二、品牌服务项目

1.困境儿童关爱项目,针对辖区内困境儿童开展不少于5场公益行动,其中保证亲子关系主题活动2场,家庭教育1场。

2.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针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困境老人、留守老人,开展以过“集体生日”、“幸福关爱”、“邻里文化节”、“健康微讲堂”等为主题的活动,项目周期内不少于4次,并为老人提供其他资源链接等服务。

3.红色党建服务。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作用,结合主题党日及中心服务特色,在共同富裕、垃圾分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扶贫帮困等领域开展主题鲜明、方式灵活、内容充实的“主题党日”活动,项目周期内,至少开展6次。

4.项目末期将品牌服务项目进行成果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除出精品项目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40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18,000.00
最高限价(元):818,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3:十里河街道、沙河街道、陈相街道、佟沟街道、白清姚千街道

人员配置:每个社工服务站须配备2名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为本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优先。

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对象及人数:直接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4000人。

服务指标:

一、专业社工服务

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街道不得低于50人(每人全年探访不低于4次)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每个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8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每个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10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 年末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二、品牌服务项目

1.移风易俗社会倡导服务,在辖区内开展殡葬改革、婚俗改革宣传服务,项目周期内不少于5场。

2.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结合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人员保护主题活动,项目周期内不少于5次,其中保证有2次是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的主体活动。

3.城乡两邻互助服务,在辖区内选取至少2个村屯或社区,与城市相关团体、组织进行两邻互助结对,通过链接城市当中的商业资源、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等方式,为其开展服务。

4.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除出精品项目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40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4包组-社工总站

服务对象:全区1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

服务内容:

1.对社会工作政策进行宣传,社工站建设前半年对每个社工站提供不少于2次的建设指导,社工站建设完毕后每半年进行1次社工站实施问题分析并给出指导意见;

2.为社工站社工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专业培训指导并进行考核,对服务程序及专业技能进行培训考核,以集体会议形式组织

3.随时为社工站出现的困难及问题给予解决方案;

4.每月对社工站走访督导,分析社工站及辐射区域的重点资源进行整合,给出社工站拓展服务意见及督导意见;

5.每季度对社工机构进行走访督导,对社工机构的机构设置及服务能力进行督导并出具督导意见;

6.月度汇总社工站建设期、运营期存在的相关问题及需求,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站方式及标准

(一)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社工站项目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区民政部门,各街道社工站由承接主体根据合同要求派驻社工实施服务项目,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全区共有12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办事处各建立一个社工站,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区级社会工作服务总站。我区按照四个标段建立社工站,第一标段社工站建设主要包括解放、民主和中兴街道,共包括42个社区和5个村,常住人口25.79万人;第二标段社工站建设包括沈水、八一红菱、林盛和永乐街道,共包括8个社区和53个村,常住人口9.76万人;第三标段社工站建设包括十里河、沙河、陈相、白清姚千和佟沟街道,共包括6个社区和64个村,常住人口5.88万人;第四标段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

2.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章程中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二是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执行团队,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其等级将作为确定承接主体时的评分标准项之一;三是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社工总站负责对本区域内社工站的人员培训、运行管理和日常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硬件设施标准。社工站由街道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不少于15)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三)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四)人员配备。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社工总站配置至少1名驻站社工。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为本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优先。建立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且定期对社工站人员进行培训。项目实施3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驻站社工初任及变动,承接主体应提前向购买主体说明情况,并提供驻站社工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备案。

(五)统一标识。根据实际,可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张贴等形式,挂设站点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资金筹集与使用

(一)经费来源。社工站项目经费从社会救助服务经费中列支。社会救助服务经费一般可按5%左右的比例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结合2021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量和每个社工站建设需求,预估项目经费217万元。

(二)资金使用。社工站项目经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包括项目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督导经费、机构项目管理费和税费等,不得用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固定资产等与购买服务无关的支出。

(三)资金拨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具体签订合同要求,结合财政资金安排,及时拨付到承接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0日内完成社工总站的建站工作,并对社工站进行建站指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
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军政大厦
联系方式: 024-89814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联系方式: 024-66671716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新
电  话: 024-666717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