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AEEGZ00038
原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7日 00:00
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答疑1
(项目编号:2023AEEGZ00038 )
1、招标文件51页,条款2.2.3。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的得2分,本项最高的2分。我单位承建的市政项目获得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所颁发示范工程,是否认可?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接受山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奖项、荣誉级别为为省级及以上且符合招标文件中以下要求即可: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2、本处的时间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此处可填写2023年3月10日。
3、本项目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可否具体明确?
答:本项目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本答疑附件,请自行下载。同时将招标文件中的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
调整为: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
4、施工中的相关设备必须从“推荐品牌”中选择吗?
答: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13156533560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0551-68825007
2023年02月23日
0天0小时11分1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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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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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2-230天0小时11分
答疑1-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df 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