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3-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3280026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比50%,银行贷款占比50%,资金已落实,招标设计图纸完备,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山市。

2.1.2建设规模:

线路起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站(不含),止于中山市兴中站。新建线路长47.6公里,其中广州段19.1公里,中山段28.5公里。线路预留自香山站向珠海方向延伸条件,同步实施香山站往珠海方向预留工程。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同步建设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预留工程及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配套市政工程,如同步建设工程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则建设范围做相应调整。

2.1.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160公里/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500米,困难地段1300米;

最大坡度:正线一般25‰,困难情况下不超过30‰;

牵引种类:电力;

动车组类型及编组:市域D型车,4/8辆编组;

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BTC

2.2 招标范围: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全线土建车站、区间,全线机电安装(车站及区间风水电、FAS、BAS、消防等)、人防工程,主变电站建工程及同步实施工程等。同时包含场地准备、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道路恢复、拆除复建、河涌改移、绿化迁移、盾构上方临迁、红线范围外临时占地费用、复垦费用、用地报批、专项评估费用等。

具体工程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图纸、说明、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

2.3.1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分别为NZZ-1NZZ-2NZZ-3标。为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标段内实体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工区。

NZZ-1:土建4个工区,机电1个工区,共5个工区。

NZZ-2:土建4个工区,机电1个工区,共5个工区。

NZZ-3:土建5个工区,机电1个工区,共6个工区。

标段

专业

工区

工区范围

NZZ-1

(中山段)

土建

一工区

兴中站(含站后折返线)~石岐站

二工区

石岐站(不含)~中山站(不含)

三工区

中山站~张家边站(含出入场线)

四工区

张家边站(不含)~火炬站

机电

机电工区

兴中站~火炬站

NZZ-2

(中山段)

土建

工区

火炬站(不含)~洞门(不含)

工区

洞门~香山站(不含)

工区

香山站~盾构井(不含)

工区

盾构井~二十涌站(不含)

机电

机电工区

火炬站(不含)~二十涌站(不含)

NZZ-3

(广州段)

土建

工区

二十涌站~5#盾构井(不含)

二工区

5#盾构井~3#盾构井(不含)

三工区

3#盾构井~十二涌站

四工区

十二涌站(不含)~十涌站

五工区

十涌站(不含)~万顷沙站(不含)

机电

机电工区

二十涌站~万顷沙站(不含)

2.3.2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标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NZZ-1标:56个月;NZZ-2标:56个月(其中二十涌站~香山站工期为39个月);NZZ-3标:30个月。

本项目计划于20234月开工,202712月建成通车,总工期约56个月。其中首通段工程(万顷沙站(不含)~二十涌站)计划于202510月建成,总工期30个月。

以上计划工期最终以政府批复的文件为准。

2.5本项目预计发包价:

NZZ-1标:581000万元;

NZZ-2标:554000万元;

NZZ-3标:685000万元。

具体招标控制价内容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

2.6其他说明:

2.6.1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招标分3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某个投标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2.6.2招标失败的情况

2.6.2.1若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不足5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若本项目单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标段招标失败。若本项目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论证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标段所有投标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6.2.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投标人于2023 3  3 日至2023 3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登记承诺函》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3)和《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下载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申请表投标人名称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每个单位可各自独立打印申请表和盖章)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可将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发送到2467920974@qq.com邮箱中,并联系本项目经办人:王工18813358503、冯工1357010916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2A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 3  23  8  30 分至 9  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3  23  9  30 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厅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mtr.com)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40

电话:020-83106760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21

邮编:510330

联系人:崔工

电话:020-83155473

电子邮箱:cuiyuzhang@gzmtr.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903-905

邮编:510030

联系人:王工、冯工

电话:020-831808831881335850313570109163

电子邮箱:2467920974@qq.com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

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640

9. 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附件3:联合体投标登记承诺函

 

2023 3  2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标段:NZZ-1NZZ-2

项目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具备)

资质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资质条件应满足(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应具备上述资质之一。仅承担机电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可只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7个(含7个)。

联合体进行追溯后不超过2家实际控制人。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则视为单独的1家实际控制人。承接具体施工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最多承接不超过2个土建工区工程,且一个工区只能由一家成员方单位实施。

实际控制人特指具有股权关系,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最终实际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联合体

投标人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标段:NZZ-3

项目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具备)

资质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资质条件应满足(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应具备上述资质之一。仅承担机电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可只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8个(含8个)。

联合体进行追溯后不超过2家实际控制人。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则视为单独的1家实际控制人。承接具体施工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最多承接不超过2个土建工区工程,且一个工区只能由一家成员方单位实施。

实际控制人特指具有股权关系,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最终实际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联合体

投标人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NZZ-1NZZ-2NZZ-3

项目

财务要求

营运资金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 3 亿元。

营业收入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 2019 年度~ 2021 年度(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亿元。

注:1.投标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如投标人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所计算金额已达到营运资金的额度要求,可不提供银行信贷证明。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其数额应不少于最大标段要求。

2.营业收入以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NZZ-1

业绩类目

业绩要求

2018 2 ~2023 2 月(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或在建(在建业绩要求开工报告签署时间须在2023228日前)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1

单项合同金额30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项;

业绩2

类似工程盾构施工业绩1项。

 

注:1.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

2.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如系统有记录的须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

3.完成或在建的业绩均可。在建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开工报告复印件,以开工报告签署时间为准,且开工报告签署时间在20232月28日前。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1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业绩2由拟承揽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出具。


 

标段:NZZ-2

业绩类目

业绩要求

2018 2 ~2023 2 月(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或在建(在建业绩要求开工报告签署时间须在2023228日前)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1

单项合同金额30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项;

业绩2

类似工程盾构施工业绩1项;

业绩3

类似工程制、运、架梁施工业绩1项;

业绩4

类似工程直径11m以上大盾构施工业绩1项。

 

注:1.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

2.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如系统有记录的须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

3.完成或在建的业绩均可。在建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开工报告复印件,以开工报告签署时间为准,且开工报告签署时间在20232月28日前。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1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业绩23、4由拟承揽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出具。

 


 

标段:NZZ-3

业绩类目

业绩要求

2018 2 ~2023 2 月(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或在建(在建业绩要求开工报告签署时间须在2023228日前)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1

单项合同金额30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项。

业绩2

类似工程盾构施工业绩1项。

 

注:1.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

2.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如系统有记录的须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

3.完成或在建的业绩均可。在建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开工报告复印件,以开工报告签署时间为准,且开工报告签署时间在20232月28日前。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1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业绩2由拟承揽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出具。


 

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NZZ-1NZZ-2NZZ-3

项目

资格要求

诉讼及仲裁

投标人在 2020  2 ~ 2023  2 (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履约情况

投标人在 2020  2 ~ 2023  2 (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未“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 2020  2 ~ 2023  2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 9-4 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 9-4 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 www.nra.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1-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NZZ-1NZZ-2NZZ-3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总承包项目经理

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同时担任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二级单位中层正职或以上职务(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总承包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项目技术工作15年(含)以上(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职、工程部长、技术主管等职位均可),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类,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的要求亲笔签名,未亲笔签名确认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4.本表所列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简历表。项目管理、技术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如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应在投标函中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1-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1-6-1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NZZ-1NZZ-2NZZ-3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数量(人)

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副经理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合同造价负责人

1

高级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8(含)以上。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8(含)以上。

质量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8(含)以上。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年(含)以上。

试验负责人

1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8(含)以上。

其他专业工程师

25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数比例不少于5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注:1.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本表所列人员投标人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报送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的人员。

4.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包括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铁路或轨道交通工程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1-6-2  各工区主要人员及其他要求

标段NZZ-1

项目

要求

各工区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

人员

数量(人/工区)

资格要求

工区项目经理

1

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土建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区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10(含)以上。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要求土建工区:土木工程类;机电工区:机电工程类

工区安全官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0(含)以上类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生产副经理

3/工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质量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5(含)以上。

工区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含)以上。

工区地质工程师

(仅适用于土建工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地质工作8年(含)以上。

工区试验负责人

1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5(含)以上。

其他工程师

21/工区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数比例不少于40%

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    

专用设备

1

土压盾构8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2

土压TBM双模盾构4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其他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管理机构实行两级管理,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工区项目经理部。对于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拟投入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均应独立配备相应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注:1.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本表所列人员投标人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报送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的人员。

4.工区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单位任命派驻至工区项目经理部,专职行使对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权力,独立于项目管理体系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5.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包括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铁路或轨道交通工程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6.“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专用设备是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可在满足招标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备相关人员和专用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岗位人员及专用设备。


标段NZZ-2

项目

要求

各工区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

人员

数量(人/工区)

资格要求

工区项目经理

1

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土建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区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10(含)以上。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要求土建工区:土木工程类;机电工区:机电工程类

工区安全官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0(含)以上类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生产副经理

3/工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质量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5(含)以上。

工区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含)以上。

工区地质工程师

(仅适用于土建工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地质工作8年(含)以上。

工区试验负责人

1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5(含)以上。

其他工程师

21/工区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数比例不少于40%

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    

专用设备

1

土压盾构3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2

土压TBM双模盾构2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3

泥水盾构2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4

泥水盾构1台,隧道外径13.1m,隧道内径12m

5

节段预制拼装架桥机2台。

其他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管理机构实行两级管理,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工区项目经理部。对于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拟投入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均应独立配备相应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注:1.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本表所列人员投标人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报送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的人员。

4.工区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单位任命派驻至工区项目经理部,专职行使对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权力,独立于项目管理体系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5.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包括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铁路或轨道交通工程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6.“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专用设备是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可在满足招标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备相关人员和专用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岗位人员及专用设备。

 

 


标段NZZ-3

项目

要求

各工区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

人员

数量(人/工区)

资格要求

工区项目经理

1

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土建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区:铁路或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区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以上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10(含)以上。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要求土建工区:土木工程类;机电工区:机电工程类

工区安全官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0(含)以上类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生产副经理

3/工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工区质量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5(含)以上。

工区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含)以上。

工区地质工程师

(仅适用于土建工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地质工作8年(含)以上。

工区试验负责人

1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5(含)以上。

其他工程师

21/工区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数比例不少于40%

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    

专用设备

1

土压盾构10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2

泥水盾构4台,隧道外径8.5m,隧道内径7.7m

其他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管理机构实行两级管理,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工区项目经理部。对于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拟投入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均应独立配备相应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注:1.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本表所列人员投标人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报送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的人员。

4.工区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单位任命派驻至工区项目经理部,专职行使对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权力,独立于项目管理体系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5.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包括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铁路或轨道交通工程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6.“表1-5”、“表1-6”规定的人员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专用设备是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可在满足招标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备相关人员和专用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岗位人员及专用设备。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 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5)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9-12)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14)(15)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

四、我方承诺,中标后本项目拟派的各工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职。

五、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联合体投标的,列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牵头方所属二级单位即可。)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若我方递交的投标担保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我方承诺投标担保真实、有效。

十一、我方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信誉要求情形的,我司将放弃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二、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逐一在“声明企业”中列出,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即可。


 

附件3:联合体投标登记承诺函

联合体投标登记承诺函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单位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本单位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等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采购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本单位以联合体的名义签署盖章的上述各项文件和其以联合体名义所作出的一切行为效力及于全体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各成员承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项目合同(含各类附件)等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就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单位承诺,已获得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委托,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作为联合体的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以联合体各方的名义签署盖章、提交、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接收招标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指示,组织、协调、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联合体各方的名义实施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体各方承担。

5.本单位承诺,联合体所有成员方自投标登记始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止,所有成员方不得变更。如有违反,可依法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并接受相应处罚。

6.本承诺函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投标人(列明所有成员方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