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碾伯中心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中心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

乐都区雨润镇人民政府委托(以下均简称“采购人”),拟对《海东市乐都区碾伯中心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国盛竞磋(货物)-2023-004)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盛竞磋(货物)-2023-004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中心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10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中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公司需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及银行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地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02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线下获取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36598

电子邮箱:qhgs2023@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gs2023@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3218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36598

邮箱:979188459@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川东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3809000020262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