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春路(含湖路-B5路段)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2023]16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代理业主及 招标人 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含谷镇、西永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春路(含湖路-B5路段)道路工程,起于与含湖路交叉口、止于B5路,沿线分别与AB区联络道、坪山大道相交,路线全长约2.0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29m、32m,双向六车道。包含桥梁1座(AB联络道与新春路相交处、现状路基改桥),隧道1座(下穿寨山坪公园),车行下穿通道1处(新春路下穿坪山大道、已实施)。
2.3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7849.38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 1 )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道路、 桥梁、隧道、人行天桥(远期实施)、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 2 )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
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供应,
本工程的钢筋材料(不含各种摊销和周转钢筋)由发包人确定统一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集中供应 。
( 3 )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
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
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 设计周期: R 施工图设计 90 日历天 ;
√ 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 ; (合同工期开始时间 为 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 内容 ;
3.1. 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 人)不得超过3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1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 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任一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 。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众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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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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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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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9 | 联系电话: | 17782039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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