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胡家庙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ZB-ZC-CS20230530

项目名称:胡家庙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392.2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胡家庙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胡家庙派出所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存的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9)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1)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五)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版壹份(U盘一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线下开评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开评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地址:后宰门51号

联系方式:029-8745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联系方式:029-89351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荷

电话:029-89351397

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