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556025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 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对海口变电运检分公司、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实施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建设工作。主要建设范围是:建设分体空调智能系统平台,实现通过系统平台访问管理空调运行情况(各运检分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变电站空调运行管控,省级管控全省变电站空调运行情况)。分别对变电站内原有分体空调实施智能节能建设(包工包料),网络布线、调试运行、并提供清洗及添加制冷剂综合节能服务。涉及的变电站如下:
1.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儋州区域:220kV洛基变电站、220kV博厚变电站、220kV李坊变电站、110kV东成变电站、35kV光村变电站、35kV加平变电站);
2.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三亚区域:220kV鸭仔塘站、110kV荔枝沟站、110kV凤凰站、110kV海坡站、110kV天涯站、35kV育才站、110kV河西站、110kV河口站、110kV临春站、110kV鹿回头站、110kV小东海站);
3.海口变电运检分公司(海口区域:220kV丘海变电站、110kV电力村变电站、110kV滨海变电站、110kV侨中变电站、110kV保税区变电站、110kV明珠变电站、110kV玉沙变电站、110kV金盘变电站);
4.海口变电运检分公司(琼海区域:220kV官塘站、220kV红石站、220kV塔洋站、220kV大同站、110kV福田站、110kV泮水站、110kV银海站)。
(二)标的物清单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项目 | 326.0864 | 1 | 1-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分体空调智能节能项目 | 326.0864 | 326.0864 | 3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报总价方式且设招标控制价(总价最高限价及分项总价最高限价,分项总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9)投标单位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至今空调节能项目业绩(空调节能设备供应类、或投资类涉及空调节能改造项目、或改造工程类及运维服务类等各类空调系统项目),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项目验收等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岳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岳海屾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