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41-E541项目E541项目车身开发部白车身外雇人力

2023-06-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541-E541项目E541项目车身开发部白车身外雇人力服务采购招标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标段名称: E541-E541 项目E541项目车身开发部白车身外雇人力

2.2 实施地点: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质保大楼

2.3 服务期限: 预计2024年6月30日产品冻结(其他时间安排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预计工时4928人·日,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时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含税)4,878,720.00(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 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2020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0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0和2021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 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1.3 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 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同类业绩的合同复 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 工程师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 27 名工程师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工程师简历表。

3.1.5 承诺函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满足以下条款:

1)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具有较丰富汽车设计经验;能熟练使用 CATIA V5-6R2014 软件制作 3D/2D 数据,能独立地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和制定解决方案;

2)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需通过招标人面试及笔试后方可参与项目。经过总院测评认可的人员可免试;

3) 投标人需确保简历真实性,如发现简历造假,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或者不进行验收。

签署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出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6月9日20:002023年6月14日2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600 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20日09:00 ,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 提前一日 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 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30 13:00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4888号

联系人: 王新洋

电话: 1816688462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 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 胡见斗 、于丹雨

座机号码: 0431-80745 108 、81868667

手机号码: 19917294508

电子邮箱: hujiandou@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