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1-WG-31号地块(B区、C区、D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06-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31号地块(B区、C区、D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核[202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51%、私有4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1-WG-31号地块(C区、D区)项目EPC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西、纪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连廊最大单跨约24米,高度约30米;市政桥梁最大单跨约32米,总长度约290米;总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5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349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08 月 17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概念性方案进行的市政桥梁及建筑安装工程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2.2.2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标段范围内的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围护工程、土建工程、市政桥梁(天桥)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幕墙工程、泛光工程、电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以及设备、材料、基本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标识标志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备及移交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1)苏州市外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各施工单位为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单因素法”。

5.2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00:00:00至2023年06月27日23:59:59;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3日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30310/0878e82e-f4d8-4ac7-a2a3-0584ba56c8c6.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贸广场A幢602-B室

地址:

苏州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星云汇广场1幢10楼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鹿荡

联系人:

孙林、周家慧

电话:

0512-52003101

电话:

0512-6618528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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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1852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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