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3-09-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范围包含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长约2公里;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长约1.1公里;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长约2.2公里,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河道沿线空间改造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水环境处理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以及张村河北岸(黑龙江路至海尔路)等。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 5.3公里 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608854400 10744276.29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满足2.1.1或2.1.2均可):

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 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 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负责人;

1.5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配备1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家数。

3、联合体由施工成员方担任牵头人,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各标段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单项工程合同额6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3.2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3.3单项工程合同额6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单独的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及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0-2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532-8285062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