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3-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3-150123-89-04-85032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工程名称: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北至云展大街,东至祥苑路,西至盛云路,南至并行科技项目地块。

2.3建设规模: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26.5亩,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园区总体规划部署20万台服务器(本期建设满足5万台服务器部署)及400人运维生活需求,并预留未来发展用地,预留地用途未知,应满足5-10万台服务器部署。

2.4项目总投资额:150,000.00万元,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预算金额为300.00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全部施工、货物采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2.7成果交付时间:工程量清单自接收采购需求书、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后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自接收采购需求书、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后45日内完成。

2.8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以及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7为了保证项目的公正性,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勘察、项目管理、机房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服务)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3.8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不参加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监理、审价等后续咨询服务投标,不为后续施工、设备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10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金额在4.5亿元(含)以上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类造价咨询(招标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招标控制价编制)相关成功案例(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以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1-32877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 系 人:李晓阳、戴广梁、何亚东、鲁米霖

电 话:18910330285、15760607775

电子邮箱:daiguangliang@sinochem.com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