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45-2号建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E6100013501s628kh8wa001 | |||
招标人名称 | 某部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赵根女 | 联系电话 | 029-63021289/90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10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宋志荣
20081300654 |
87.1200 | |
第2名 | 中昕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杜晓荣
20026100391 |
87.6700 | |
第3名 | 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张建武
20065100854 |
87.330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1日 | |
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的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