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3-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一、项目编号:JY【2023】CG-019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637610(元) 宁波华志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茂西路66号
2 报价:1061315(元) 宁波甬贸警用装备实业有限公司 樟树街515号053幢(7-1)
3 报价:1850000(元) 杭州捷菲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508号天行国际中心7号楼14层142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一)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一) 深圳茂城等 1 1637610 DSJ-MCHM4A1等
2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二)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二) 信安、聚盾等 1 1061315 CJSD-XA-02、FDK2F-CX02-L型等
3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三)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三) 东信 500 3700 D8353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利军(采购人代表),许春双,鲍志刚,蔡永杰,应蓓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华志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65.0 63.0 62.0 67.0 61.0 63.6 28.94 92.54
1 杭州捷菲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8.0 30.0 23.0 30.0 27.0 27.6 30.0 57.6
1 宁波水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 30.0 21.0 28.0 26.0 26.0 28.44 54.44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2 宁波甬贸警用装备实业有限公司 65.0 68.0 66.5 68.0 58.5 65.2 9.89 75.09
2 瑞安市海川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53.5 58.5 56.0 57.5 49.5 55.0 17.13 72.13
2 宁波博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57.5 58.5 56.0 61.5 53.5 57.4 13.2 70.6
2 江苏金安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30.5 35.5 35.0 34.0 33.5 33.7 30.0 63.7
2 浙江万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9.0 32.0 33.5 32.5 32.0 31.8 9.58 41.38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3 杭州捷菲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54.0 62.0 61.0 62.0 58.0 59.4 29.59 88.99
3 宁波水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8.0 52.0 45.0 46.0 48.0 47.8 29.53 77.33
3 宁波华志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51.5 48.5 46.5 42.5 43.5 46.5 30.0 76.5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03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郡杨璐2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9033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戎健、徐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151951/18806802665

质疑联系人:金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1519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防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220.4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1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