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央商务区综合管线项目(一期)

2024-03-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现有管线迁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和电力等管线工程、绿化路灯工程等。

道路工程主要为新建车行道、人行道、挡土墙及其它附属工程;管线工程主要为新建雨水、污水、给水、电力排管等管线;景观绿化工程主要为新栽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新设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照明工程主要为LED路灯,箱变的设置;管线迁改工程主要为现状电力、通信以及热力管线临时迁改等。规划21号线南起规划24号线,北至辽阳西路与永吉路交叉口,长度为275米。规划红线宽16米,受道路两侧地块高差影响,本次道路断面按照现场情况分期实施。规划24号线线路总长714米,规划25号线至永吉路段已建成,长度为327米。本次新建段西起规划21号线,东至规划25号线,长度为185米。规划红线宽16米,受两侧地块地籍线影响,本次道路断面按照现场情况分期实施。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给水、排水管径 DN300—DN800。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米 青岛中央商务区综合管线项目(一期) 20515019.93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燃气、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2号开标室(30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18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32-85015076,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吴兴路139 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