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4-03-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4000032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上海海华永泰(成都)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希顿国际广场B座20楼 1,5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上海海华永泰(成都)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法律服务 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法律服务 1.管委会作为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具体工作包括:(1)协助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2)协助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协助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4)处理《行政复议法》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 )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6)协助组织、参加案件研究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7)按研究形成意见拟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代拟稿),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及整理相关证据;(8)参加案件专题研究会议、案件听证会议、调解会议等工作;(9)针对行政复议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10)其他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相关的工作。 2.管委会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代理,具体工作包括:(1)协助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2)提出答复思路;(3)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4)协助、参加案件研究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5)根据研究意见拟定行政复议答复书(代拟稿),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及整理相关证据;(6)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的询问、调查;(7)参加案件专题研究会议、案件听证会议、调解会议等工作;(8)其他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相关的工作。经行政复议后引发的管委会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检察监督)的代理,具体工作包括:(1)组织人员针对案件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2)研究案件、提出答辩思路;(3)拟定行政诉讼答辩状、上诉状等;(4)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及整理相关证据;(5)参与案件研究会、调解会等工作;(6)代为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出庭应诉、进行辩论等;(7)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相关其他事宜。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采购人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人要求服务标准 1,54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丽芬(采购人代表) 张正孝 袁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4210200005088[2024]00070],2、预算金额:1,542,000.00元,最高单价限价:行政复议案件单价最高限价4500元/件;行政诉讼案件8000元/件(一审、二审、再审视为一件),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 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 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七、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 /。

八、本项目成交单价金额:行政复议案件单价 4200元/件;行政诉讼案件单价7500元/件(一审、二审、再审视为一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天府大道南延线2028号

联系方式: 028-6877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 N5门,14楼(电梯按键N9)

联系方式: 028-873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28-87320789

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法律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