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2024-03-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4〕2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财政拨款。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扬州市江广融合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科技新城防洪排涝规划报告(2015-2025)》及《生态科技新城水系规划(2022-2035)》等相关规划要求,为进一步促成核心区规划排水布局,发挥现状三官殿闸站排涝作用,保障区域排涝安全,经批准实施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对庄台河一期段(金湾路-盐运路)进行河道建设。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庄台河金湾路到盐运路段进行新开河道,全长约272m,设计河道口宽约18~23m;河道两岸采用松木桩、悬臂挡土墙、连锁块进行护坡;同步实施沿河景观提升、人行桥、音乐喷泉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景观工程面积为约6177m2。

本工程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河道等永久建筑物均为4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即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编号:ZTHYQJS-2024-JL)。本标段批复总投资1974万元,监理服务内容即对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含河道开挖、护岸护坡、配套雨水排口、景观打造、人行桥、海绵城市等)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3 质量与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等级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9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工期共计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3.3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曙光路777号

联系人:钱潜

电话:0514-897872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江鹏

电话:0514-80827735、17361845292

电子邮件:857580353@qq.com

8. 备注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监理资源配置:10分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38分

投标报价:50分

总监素质:2分

2.2.1(1)

监理资源配置(10分)

专业配置

(10分)

1、投标人专业齐全(总监除外),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电气、试验(检测)、造价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少1人扣1分(以毕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上专业为准,需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监理专业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2.2.1(2)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38分)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38分)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3、现场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监理资料收集及时、准确、齐全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6、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7、针对本工程需求及特点的监理措施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8、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2.1(3)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

(50分)

本工程监理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本工程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赋分标准:投标报价为30万时得40分,投标报价每降低0.2万元加1分,最高得50分(比如:投标报价为28万元时,得50分)。

2.2.1(4)

总监素质

(2分)

项目总监业绩

(2分)

拟任项目总监(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工程投资9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