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气态排出物测量仪器校准任务
招标人名称: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0613-246035220896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3月2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评标时间: 2024 年3月28日13时30分 (北京时间)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评标结果如下:
无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为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0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任务书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如合同复印件上无法体现的,投标应还需提供其他相应能体现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如未成立三年,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4 )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 )投标人须承诺使用招标人技术服务合同模板(应在商务偏差表中做出响应或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6 )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交《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2024 年3月28日 至 2024 年4月1日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在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0楼
联系人: 叶子源
电话: 021-3255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