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2024-03-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项目立项的批复》/2019-340163-48-01-019557

1.4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XXWZ0001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XXWZ00016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52米,道路全长约10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土建)、涉铁工程、管线综合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7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总概算约23213万元,第三方检测概算181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9招标范围: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181万元

2.1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用不少于12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0日10: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8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2号开标室。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 10 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6537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 5 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吴焱

电 话:0551-6577768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处)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电 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采用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2024AXXWZ00016

原公告日期:2024-03-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岱河路-包公大道)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XXWZ00016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21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 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 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 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51页: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附录 5”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外,投标人另行为本项目配备的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8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名单(格式自拟)以及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见资格审查“ 附录 4”要求。本项以人数统计,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次。(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否则不予计分。

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 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56页中对项目负责人获奖的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问: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 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优秀检测 工程师”荣誉称号,是否认可?

答:认可。

4、 招标文件第3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①”中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目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只分为: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问:针对投标人资格中的主体结构检测资质,我单位提供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4页2.2.3 (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修改为:除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外,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此项仅计取3个业绩;

注:(1)同一业绩仅计取一次,本项满分9分。

(2)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李德全

联系方式:0551﹣62653739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吴焱

联系方式:0551-65777681

2024年03月29日

附件:

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