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3-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一期)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投【2019】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九旭大道东侧、幸福西路北侧、规划王营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7.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98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473平方米;其中住宅377248.3平方米,商业16512.23平方米,办公3785.8平方米,公建4989.01平方米,地下车库44725平方米,人防22822平方米。

新建住宅51栋楼,居民2964户,其中小高层住宅45栋(2栋10层、18栋11层、10栋15层、15栋17层),高层住宅6栋(6栋20层)。公建设施为商业用房、物业用房,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地下车库、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一期楼栋号13-15#、26-28#、33#、34#、36#-38#、43#-51#、S1商业综合楼、A区地下车库、B区(人防)地下室、1#和2#开闭所、P2/P4/P6/P7/P5配电房,其余为二期。本次招标范围为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一期。

2.1.3合同估算价:约3569.33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部分:

①从外线供电接驳点至本项目开闭所、从本项目开闭所至所有配电室的土建预埋管道、管井的采购与施工及管网保护和疏通(含土方挖填及管道包封等);

②从各个配电室至各居民楼住宅电表箱的所有土建预埋管道、管井、桥架及设备基础等的采购与施工及管网保护和疏通(含土方挖填及管道包封等);

③开闭所、配电室内电缆沟土方挖填、电缆沟、电缆沟盖板、电缆支架、环氧地坪面层及面层划线、设备基础、设备保护设施、防雷接地系统及设备基础接地、轴流风机、空调、室内模拟图板、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工具、工器具及工器具柜、办公桌椅、空调外机防盗、视频监控及环境辅助系统(含接入费)、门禁、防洪挡板、挡鼠板、除湿机、配电室及开闭所用水泵系统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所有内容必须符合供电部门最新验收标准,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及移交。

(2)安装部分:

①开闭所、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电双电源切换箱)、通讯工程设备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接地等;

②开闭所至各配电室、配电室至各居民楼住宅电表箱(含电表箱安装及封堵,含电表箱计划提报、领取、运输及保管,配合电表安装)之间所有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检测、调试、接地等;

③开闭所至各配电室之间、各个配电室之间、开闭所及各配电室内、各配电室至住宅电表箱之间的所有电缆、母线、控制电缆、桥架等的采购、安装、敷设及试验;

④本项目的电缆采购、安装、敷设及实验等。确保采购、安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符合供电部门最新验收标准,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及移交。

(3)其他:

①总包施工内容中需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及移交部分,由承包人负责统一办理供电公司验收及移交等相关手续,总包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②完成承包范围内的防水防火封堵,封堵应满足供电部门及消防防火的要求。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有关设备及电缆的标识、标牌及标识桩;

③完成本工程的报批、组织验收、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上报及供电工程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工作;

④承包人负责承担供电主管部门验收送电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居民及非居民供用电合同。

⑤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总承包施工图纸进行穿墙、穿板的预埋孔洞及后期防水防火封堵。如总承包预埋套管尺寸或数量不足,由本次招标的承包人负责新增开孔、套管埋设及防水防火封堵。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再调整。

(4)本次供配电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本项目《供电方案答复通知书》及供配电施工图中除总包和外网单位负责施工的范围外均为本次招标范围,以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以装表、送电为准。

(5)本项目供配电工程总包施工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供配电专业分包工程与总包施工界面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一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一期)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09 时30 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80381501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3幢1单元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颜亚慧

电 话:0516-68069681 电 话:0516-88010000/15250905658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