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招标公告

2024-03-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22:26发布单位: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04-23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JS0617-2024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0339

3、项目名称:夷陵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79.82(万元)

6、最高限价:479.8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1个工程治理项目,为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歪寨子崩塌等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挡墙150立方米,危石清除1200立方米,C25混凝土300立方米,主动防护网10133平方米,被动防护网500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30日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4.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 锁、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信息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松湖路11号

联系方式:18808609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松湖路11号

联系方式:1592628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梅

电   话:15926287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