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2024-04-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WZ0003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GGWZ0003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玉兰大道、丰乐河路交汇处

2.6 建设规模: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2.7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94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2.9?交货及安装地点: 机电产业园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机电产业园3#楼东梯、4#楼东梯、5#楼西梯、6#楼东梯、7#楼东梯、8#东梯、10#楼西梯、13#楼西梯8台货梯整体更换,包括旧梯拆除、新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并取得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等全部范围。特别说明: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检测、单机调试、系统联机调试、办理相关报验及送检手续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11 项目类别:货物类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如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货梯等,许可参数应覆盖本招标货物参数;

(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经销商,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货梯等,许可参数应覆盖本招标货物参数;

②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和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货梯等,许可参数应覆盖本招标货物参数。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含一部货梯)。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不含商住楼、住宅。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2024年04月12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2层2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1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77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31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1201室

电 话:0551-653213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1601448100000200066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原项目编号:2024AGGWZ00038

原公告日期:2024-03-2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GGWZ00038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P57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需包含5台及以上货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扫描件;(2)业绩合同需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

此处业绩要求公共建筑且包含货梯的已完工业绩,是否过于严苛。建议修改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需包含5台及以上货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扫描件;(2)业绩合同需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

回复:首先,招标人考虑如电梯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履行现场电梯安装工作,需要具备现场电梯施工经验,以业绩形式呈现;其次,本项目为公共建筑,与其他类型项目施工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因此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含一部货梯)。

因公共建筑中含有货梯的项目本身并不多,况且本次投标人要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如单一限定投标人业绩中必须为公共建筑含有货梯,存在很多代理商没有相关业绩情况,限制了很多代理商无法参与此次投标。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含一部货梯)”

回复:本项目符合资格要求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本项目为公共建筑,与其他类型项目施工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因此不予调整。

3、 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问题同上,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含一部货梯)”

回复:同第2条。

4、 评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要求“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此种奖项只有制造商才可以获得,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下,无法得分,限制了代理商的投标,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回复:招标文件中并未严格限制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荣誉均可作为得分条件,此奖项并非只有制造商才可获得;另外,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为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而非强制性资格要求,并非限制代理商投标的条件。因此不予调整。

5、 评分办法中拟任人员资格中关于人员配备要求,此项目为电梯更换项目,对人员技术要求很高,故我司拟中标后委托制造商或制造商安徽分公司负责安装,建议将拟任人员资格中关于人员配备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制造商安徽分公司为其缴纳的开标日期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不包含开标当月)【注:社保证明材料指的是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认定为有效材料。”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因此不予调整。

6、 评分办法中拟任人员资格中关于人员配备要求中安装人员具有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拟任人员资6分供1人得2分,满分4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无等级之分,建议修改为“安装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并非同一证书。不予调整。

7、评分办法中拟任人员奖项、荣誉中要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可累计计分,满分6分。关于人员奖项同上,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制造商安徽分公司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可累计计分,满分6分。”

回复:本评分项为拟任人员奖项、荣誉要求,按实际拟任人员相关奖项、荣誉提供资料即可。因此不予调整。另外,招标人提醒: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招标文件第59页拟任人员资格中“安装人员具有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由制造商进行安装过程的全程监督。请问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委派的人员是否都可以?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为其缴纳的开标日期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回复:本项目不排斥中标人另外邀请本公司外专家进行施工指导监督,但本评分项中仅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安装人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才可得分。因此不予调整。

9、招标文件P6页和P57页要求投标人业绩,业绩品牌没有明确,是否提供业绩与投标品牌一致,请给予确认?

回复:招标文件未要求业绩中电梯品牌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一致,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589-59页要求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不体现具体生产参数,都是提供后附的型式试验证书具体参数来给予证明。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过期证书,不能体现现有阶段制造商的生产具体情况。建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不体现具体生产参数,提供相关型式试验证书。

回复:将第三章评分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技术实力”的注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反映内容为准。”

11、招标文件第58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制造技术实力要求“根据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货梯的最大载重评分:

1.满足Q≥10000KG的,得6分;

2.满足8000KG≤Q<10000KG的,得3分;

3.满足3000KG≤Q<8000KG的,得1分;

4.满足Q<3000KG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

问题:如果制造商在换取新证以后取得货梯载重100000KG以上资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中又不体现具体数值,是否可以提供电梯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建议:“根据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货梯的最大载重评分:

1.满足Q≥10000KG的,得6分;

2.满足8000KG≤Q<10000KG的,得3分;

3.满足3000KG≤Q<8000KG的,得1分;

4.满足Q<3000KG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或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回复:将第三章评分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技术实力”的注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反映内容为准。”

12、本次招标未提供3#、4#、5#、6#、7#、8#、10#、13#楼建筑图纸,是否可以提供。

回复:图纸缺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踏勘现场。

13、招标文件P5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所投品牌制造商技术能力所述:根据所投电

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货梯的最大载重评分.

1.满足Q≥10000KG的,得6分;

2.满足8000KG≤Q>10000KG的,得3分;

3.满足3000KG≤Q>8000KG的,得1分;

4.满足Q>3000KG的,不得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

问:根据2019年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相关要求,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不填写许可级别,最高级别(A1)时不填写技术参数,表示技术参数不限,具体产品技术参数范围见相关产品型式试验证书。此条所表述的证书无法体现载重的以老证佐证是否多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及制造商生产许可证上明确要求许可参数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即可,型式试验证书能有效证明制造商生产能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老证是否是针对换证前无法达到招标要求的制造商?是否具有明显排他性?为避免后期投诉异议,建议此条更改为:如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最大载重的,须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回复:将第三章评分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技术实力”的注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反映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1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77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65311175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招标补疑1.pdf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WZ0003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2日

开标日期:2024年4月12日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 1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大写) 壹佰伍拾壹万元整 (¥1510000.00 元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1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7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311175

公示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531117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53213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2024-0038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3#、4#、5#、6#、7#、8#、10#、13#楼8台货梯更换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