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精装修施工工程(第一批)项目

2024-04-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精装修施工工程(第一批)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GGZ00672

原公告日期:2024-04-0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精装修施工工程(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GGZ00672)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我司提供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满足本项目奖项要求?

回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材料。

2.招标文件P6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备注:(1)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若提供的获奖材料不能充分体现奖项和荣誉加分项要求的,投标人须另行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问:如我司提供的获奖工程装饰面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中体现是否给予认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中体现了工程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装饰工程面积等信息,并加盖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专用章。

回复:若提供的获奖工程装饰面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中体现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中体现了工程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装饰工程面积等信息,并加盖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专用章,则予以认可。

3.针对招标文件P67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内容)。现提问我公司业绩是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不低于1700万元(纯装饰业绩)是否给与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业绩”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针对招标文件P68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现提问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体现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是否给与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中能体现出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则予以认可。

5.该项目联合体投标时奖项荣誉和业绩是要由一家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回复:联合体投标时奖项荣誉和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招标文件67页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请问参建的分包装饰装修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附录3中已约定“如投标人提供的装饰施工业绩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该业绩予以认可,但提供的业绩中须清晰反映包含装饰部分,且装饰规模达到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若提供的业绩为参建的分包装饰装修业绩,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须提交总包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7.招标文件67页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备注中(1)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若提供的获奖材料不能充分体现奖项和荣誉加分项要求的,投标人须另行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请问省级及以上的装饰工程奖是否认可?本次招标项目为装饰装修工程,请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是否满足详细评审中奖项要求,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奖项为省级及以上的装饰工程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请问:投标文件68页“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且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该工程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复: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装饰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软件版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内,有“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两个模块,如下图。

问: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是否可以只上传在这两个模块中任意一个模块?请明确。

例如:“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已经上传相关业绩资料,“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模块里是否需要重复上传一次?请明确。

回复:针对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选择在“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节点中上传即可,无需在“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节点中重复上传。

10.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是否可重复得分。

回复: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1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请问关于第(2)项我单位在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其他代理机构或者建设单位网站公示的满足金额要求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其他代理机构或者建设单位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请问招标文件材料与设备关于铝单板,铝方通,微孔铝板的品牌推荐表中,乐思龙品牌有广东乐思龙,江苏乐思龙,安徽乐思龙等,并不是同一家单位,有上海浦飞尔,北京浦飞尔,也有安徽浦菲尔,也并非同一家单位,请问是否可以明确品牌公司全称,以便后期采购符合业主要求的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执行。

详见品牌LOGO:

乐思龙

浦飞尔

13.招标文件第30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查询网址及

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请问我单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的合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查询网址和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查询网址和截图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且获奖工程中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本项目是精装修施工工程,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对应的奖项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请问: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且获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该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回复: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缺少楼梯立面图纸,请补充。

回复:详见建筑图纸中楼梯大样图。楼梯间装饰做法详见“材料表+措施表”中做法。

16.M1424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为2F电梯厅处。

回复:SF乙-M1424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7.M1523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为夹层走道与空调机房交接处。

回复:SF甲-M1523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8.M1221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为1F楼梯间处。

回复:SF乙-M1221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9.篮球场的围网立柱及设备基础的节点图未找到,请补充。

回复:详见景观图纸N8N9-运动屋面平面图中“N8#楼、N9#楼运动屋面及球场围网做法详图”。

20.是否需要考虑总包管理费?

回复:详见招标补疑1.43条。

21.篮球场地面周围一圈30mm厚瓷砖的品种图纸中未明确编号(柔光或哑光处理等),无法与材料物料书匹配,请明确具体样式。

回复:同相邻600X600X30厚浅灰色石英砖防滑面。

22.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 50 页,其中是否包含目录及附表?

回复:不包含目录及附表。

23.是否可以提供室外人货梯拆除时间,拆除后能否使用室内电梯及室内电梯投入使用时间?

回复:现场有人货梯及室内电梯可用于材料运输,投标人自行勘测现场,投标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费用。

24.外幕墙未封闭影响室内装饰施工,能否提供幕墙计划封闭时间?

回复:幕墙计划封闭时间为5月中旬,投标人需自行勘测现场,投标时自行考虑。

25.本项目施工时,室内电梯能否使用,若能使用,是否需要其他费用,是否需要专人看管;

回复:现场有人货梯及室内电梯可用于材料运输,需要专人看管。投标人自行勘测现场,投标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费用。

26.物料表中踢脚不锈钢厚度为1.0mm,清单及图纸材料表中踢脚不锈钢厚度为1.2mm,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清单及图纸材料表中踢脚不锈钢厚度一致。

27. 请明确“600X600X30厚浅灰色石英砖防滑面”是石材还是砖,能否提供图片参考;

回复:砖。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样品,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合同条款要求。

28. 物料表与图纸中材料规格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设计图纸中材料规格为准。

29. 电梯厅岩板干挂,节点图中有300*300*8mm和200*500*8mm两种规格的埋件,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设计图纸为准,两种预埋件分别对应型材不同部位需要预埋的铁件。

30.补遗中回复墙面干挂横向龙骨与竖向龙骨间距均为300mm,此做法钢材浪费严重,请明确此做法是否有误;

回复:按设计图纸要求。

31.请明确卫生间镜箱内的卫生纸盒与洗手液盒是否在施工范围。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已计入N8、N9号楼装饰工程【装饰】工程清单第89项镜箱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2.请明确公共广播系统是否在施工范围。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3.请明确LED 显示屏是否在施工范围。

回复:已考虑在N8、N9号楼智能化【安装】清单第57项32吋液晶发布一体机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4.请明确工作站,扩声系统,数字会议,触摸一体机/白板屏/智能电视,是否在施工范围。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5.为了更好的编制投标文件,能否提供本项目效果图和总平图?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6.N8、N9号楼智能化招标清单第60条,门禁读卡器控制单价为10.41元/台,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是否有误?请明确。

回复:综合单价“10.41元/台”有误,应为“238.87元/台”。投标人结合图纸及相关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7.N8、N9号楼电气工程招标清单中,若原有配电箱二次改造箱体容积不够,是否更换新的箱体由总包或业主承担费用?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费用。

38.新增配电箱进线至变电所配电房等线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若在是否已计取?请明确。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9.一楼大厅服务台图纸上台式电脑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40.卫生间镜箱无具体做法节点图?请明确。

回复:详见装饰节点图中家具大样图。

二、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中,增加如下条款“21.24承包人需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设备与园区整体智能化平台的对接,确保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正常使用,接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予调整。承包人需配合完成过程验收工作,包括不限干智能化在电梯验收中|临时五方对讲线接通等工作。”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21518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04月16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6分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4-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4-16
    0天0小时36分
附件:

2024BFGGZ00672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