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北镇张泾派出所原址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锡北镇张泾派出所原址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北镇张泾派出所原址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北镇张泾派出所原址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山行审投[2023]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声路5号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811.9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65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00平方米。容积率2.31,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5%。规划派出所由接警大厅、指挥室、党建活动用房、办案用房、业务用房、值班室、后勤保障用房、训练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组成。本项目总投资4944.18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5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6.19万元
招标范围:锡北镇张泾派出所原址新建工程项目所有相关建设内容的监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否(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 3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9:00时至2024年04月22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新吴区珠江路16号A栋3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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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蒋方洲
联系人:
施新刚、朱丽娟
电话:
0510-83796299
电话:
13961876020
传真:
传真:
0510-811924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xx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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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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