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镇镇溪畔花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024-04-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撮镇镇溪畔花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4ADDBZ00066

原公告日期:2024-04-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撮镇镇溪畔花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撮镇镇溪畔花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2024ADDBZ00066)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105页中“2)工程试桩(项目基础如为桩基础)在审图完成前完成项目工程的试桩施工(试桩数量和标准满足《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的规定要求)工程试桩须按市、区主管部要求提供技术成果资料文件,如未进行试桩、试桩技术成果资料文件不满足后期工程施工要求的招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试桩,因试桩产生的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检测条件、进出场、土方倒运、试桩施工全部材料、水电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中标人应对成果负责,所有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本条删除。

二、招标文件107页中“①本项目设计工作必须以中标人为主体完成,如中标人存在分院及分部的情况,院本部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项目组成员80%,中标后设立常驻工作机构,由项目联系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市内常驻人员不得少于4人,前期工作组在方案通过后,到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组自施工单位进场到验工验收结束,按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现场技术服务。⑥中标人需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防、智能等各系统的调试及设备系统联调,及时解决设备调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修改为:①本项目设计工作必须以中标人为主体完成,如中标人存在分院及分部的情况,院本部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项目组成员80%,中标后设立常驻工作组,由项目联系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本项目常驻人员不得少于2人,前期工作组在方案通过后,到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组自施工单位进场到验工验收结束,按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现场技术服务。⑥中标人需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防、智能等各系统的调试及设备系统联调,及时解决设备调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三、设计基础资料已上传至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联 系 人:廖熠 联系方式:0551-67711897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联 系 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0551-67758760

2024年04月17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4-1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4-17
    0天0小时4分
附件:

设计基础资料.zip 撮镇镇溪畔花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