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北航投资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江溪-北航投资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溪-北航投资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4]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资产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吴区江溪街道,北机场路与江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江溪-北航投资科创中心室内装修、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150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694.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809平方米。包括1层前厅、展厅、路演区、办公室等;2层卫生间、电梯厅、大小会议室等;3层卫生间、电梯厅、公共走道、办公区等;屋面加固;配套的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卫生间给排水、火灾报警、消防喷淋、应急照明系统等。
2.1.3 合同估算价:667.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6日,竣工日期:2024年08月04日
2.1.5 其他:1、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2、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加固、安装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4/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16:00时至2024年04月22日23:59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资产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欧典家园150-1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华发传感大厦B座1106室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周晓静
联系人:
陈静逸、殷铭
电话:
051082110033
电话:
189123752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45514286@qq.com
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