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淮管发改审备〔2023〕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荣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路东侧、深圳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电镀园区内,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包含新建6栋厂房、1栋综合楼、1栋危化品库、1栋氰化物库及5栋厂房改造;建成后共达到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生产规模。

2.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6925459.8元。

2.1.4要求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476万平方米每年金属及塑料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6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R自2022-05-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R自2023-05-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4-0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4.3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荣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138号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4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

吴女士 夏先生

电 话:

15366617312

电 话:

0517-8379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