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新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新经开备〔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港大道以北,新戴运河以西。

2.1.2建设内容与规模:新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经二路道路及纬一路雨污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615.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新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经二路道路及纬一路雨污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 1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7.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7.4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企业信用报告”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

5.2 本 次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需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 其他

9.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

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马陵山西路168号地 址:新沂市黄沭路9-47号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 季永新 联 系 人:胡楠

电 话: 18762280123 电 话:18751777650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