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采购公告(二)

2024-04-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 JSZC-321002-RHHH-C2024-004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3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2-RHHH-C2024-0045 

项目名称: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42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8.磋商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4-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扬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路8号

联系人:张大海

联系电话:13773562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17625857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3338842138

附件: 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图纸.pdf
附件: 工程量清单-沙头镇人民滩村集体农场示范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