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4-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76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计院))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1,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计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测绘服务 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初步成果在2024年6月编制完成(具体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将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间对项目动态维护,维护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详见磋商文件 1,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书月(采购人代表) 马瑞娟 陈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157413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盛世华都11号楼9楼

联系方式: 0830-6220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

联系方式: 0830-266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830-2662015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相关附件:
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二次)磋商文件(2024032902).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