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76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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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计院))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 1,4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计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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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测绘服务 | 叙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初步成果在2024年6月编制完成(具体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将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间对项目动态维护,维护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1,4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书月(采购人代表) 、 马瑞娟 、 陈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157413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盛世华都11号楼9楼
联系方式: 0830-6220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
联系方式: 0830-266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830-2662015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