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工交能源[2023]33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修复工程两部分内容。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针对玉带河上游(汉江南源)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主要对农田生态修复型岸带进行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及陆域缓冲区修复,修复河流(单岸)长度为 3340m;生态护岸修复工程针对玉带河上游(汉江南源)共计 2072m 河流(单岸)进行生态护岸修复;

2.3 项目投资总额:6968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9687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3j37ip72l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3j37ip72l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 施工标段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25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 9时00分 ,地点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容德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北路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关正街汉上第一街12号楼2309室
联系人: 俞先生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916-4220192 电话: 18149167567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汉江路支行
账号: 账号: 2606 0221 0920 004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