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0分)
6.2.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得6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不含分包合同),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及建筑面积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2.2人员业绩: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得4分,满分4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不含分包合同),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及建筑面积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交通流线、停车布局、竖向设计合理可行。(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建筑平面功能设计和设施设置: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新颖,设施设备经济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7)综合体与地铁融合设计:本项目涉及地铁部分内容,设计方案中地铁部分设计与地铁功能、结构的结合是否可行有效,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地铁使用功能及运营需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8)综合体与地铁围护结构设计方案:本项目涉及地铁部分内容,设计方案中地下结构围护部分能与地铁现有围护进行有效结合,综合考虑现有地铁围护结构情况,对地下结构围护的安全性、经济性综合考虑。(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的情况进行分析。(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本项目涉及地铁部分内容,设计方案中阐述的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能对地铁结构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地铁的正常运营、有效保障地铁使用需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满分2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4分):拟派驻的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满分4分):拟派驻的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2分):拟派驻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8地下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地下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地下结构或隧道工程专业)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地下结构或隧道工程专业)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此项中投标人所拟派驻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拟派本标段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上述其他技术人员中任一人员,否则任一项均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的相应后果。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6.5.1奖项: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本条满分2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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