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2024-04-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GGWZ00045

2.5 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望江西路4289号,含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4.93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306.5万元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9 招标范围:包含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4.93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6.5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的商业物业管理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4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865033(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265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1201室

电话:0551-653213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原公告日期:2024-04-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各投标人:

现对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疑如下:

疑问1.项目名、实不符,存在偷梁换柱,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名称为“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顾名思义,是招标人将蜀南庭苑配套商业的管理和运营委托给中标人,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营,并收取招标人一定费用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部分虽然并未明确本项目的性质和内容,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合同范本中的其他内容,可以明确知晓本项目是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让物业服务企业为招标人代收商户租金等费用的项目,与商业委托运营管理大相径庭,完全是名为商业委托运营管理,实为物业服务。

答:本项目的管理服务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已详细说明。

疑问2.招标人将性质、内容完全不同的两类项目放在一个招投标项目中,违反法律规定:本项目实则为两个不同的项目,即商业委托运营管理和实为物业服务。作为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一项目一招标的规定,并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不同的招标文件。而招标人现在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在规避项目招标,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违法情形。

答:本项目的管理服务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已详细说明。

疑问3.招标人将不属于项目范围内的服务对象纳入其中:本项目名称为“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蜀南庭苑的配套商业。但是,招标文件却将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及其区域上的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垃圾分类点及地下车库管理等也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对象。试问,蜀麓党群服务中心作为蜀麓中心的办公楼,是怎么属于蜀南庭苑配套商业的?难道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是商业办公楼?如是,请提供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

答:本项目的管理服务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9 招标范围”,已详细说明。

疑问4.投标人资格的设定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符:本项目名称为“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如招标人对投标人有资格要求,也应以此为据要求投标人具有回迁安置小区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的业绩,而不能要求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的商业物业管理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退一步言,即便本项目含有商业运营和物业服务,也不能仅要求投标人有商业物业管理业绩,而完全无视商业运营的业绩。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明显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违法情形。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5.投标人资格中的业绩要求与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完全不相干: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的商业物业管理业绩”,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备居住建筑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的……注:(1)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招标文件先是以具备商业物业管理的业绩即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后在评分环节又要求具备住宅、别墅、宿舍、公寓居住建筑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业绩才能得分,这将出现潜在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的业绩,却又是不能得分的业绩。

答:详细评审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为加分业绩,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择优评审,该内容非资格审查项,不影响投标资格有效性。因此招标文件第51页,“投标人业绩”中“注: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修改为“注:居住建筑商业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的配套商业”,其余不调整。

疑问6.对招标文件第52页“拟任团队人员资格”中:“2.拟派工程主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3.拟派运营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2分;4.拟派务团队其他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因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并非施工建筑项目,以上证书设置条件过高,建议修改为:“2.拟派工程主管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3.拟派运营主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2分;4.拟派务团队其他人员具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2分”。

答:招标文件第52页,“拟任团队人员资格”中:

“2.拟派工程主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修改为“拟派工程主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3.拟派运营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2分”,修改为“拟派运营主管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1分;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2分”;

“4.拟派务团队其他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修改为“拟派团队其他人员具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1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

其余不调整。

疑问7.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的拟任团队人员资格:“拟派运营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2分”,建议修改为:“拟派运营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得2分”。

答:详见疑问6的回复。

疑问8.本项目仅4.41万㎡商业物业服务,而招标条件里却设定拟任团队人员资格:“拟派工程主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我公司建议此项条件应改为:“拟派工程主管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

答:详见疑问6的回复。

疑问9.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的项目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居住建筑项目(需含商业)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居住建筑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答:招标文件第51页,“项目荣誉”中“注: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修改为“居住建筑项目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该项目需包含商业”,其余内容不调整。

疑问10.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的项目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居住建筑项目(需含商业)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商业物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答:详见疑问9的回复。

疑问11.针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详细评审业绩中要求的“20000㎡”,对于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业绩,商业建筑体量相对较小。我公司认为设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具有排他性,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建议取消20000㎡的面积限制。

答:详见疑问4、5的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2658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补疑2(定稿).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原公告日期:2024-04-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各投标人:

现对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疑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2.6 建设规模”调整为“项目位于望江西路 4289 号,含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 4.93 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消控室、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2.9 招标范围”调整为“包含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4.93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消控室、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8页,“(二)经营管理工作考核”第6条调整为“6.考核不合格,甲方不支付当季度经营管理服务费,且租金未收齐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拒不补齐的,甲方亦可直接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部分,乙方应立即缴齐,拒不缴齐的,不足部分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至乙方的经营管理服务费中扣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8页,“九、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条款”第(三)条调整为“(三)乙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的,每逾期1日,按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拖欠的水电费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行支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8页,“一、委托管理范围”调整为“项目位于望江西路4289号,含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4.93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消控室、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其中:

蜀南庭苑商业街及蜀山新天地(不含蜀山新天地B2幢105室),建筑面积约4.39万㎡,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委托协议;蜀山新天地B2幢105室(约220㎡)由中标人自行与业主签署物业管理协议,相关要求不违背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

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0.52万㎡,由中标人与蜀麓社区服务中心签署协议,具体内容由中标人与蜀麓中心协商确定,相关要求不违背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8页,“(二)物业管理委托区域”调整为“蜀南庭苑商业街社区中心101-113商铺、1#-16#商铺、蜀山新天地10幢单体及蜀麓党群服务中心楼(含楼前蜀南庭苑中心广场及后广场、绿化带、便道等),建筑面积约4.93万㎡,包括上述区域房屋、道路(含人行道及机动车道)、绿化、保安、保洁、秩序、消控室、自管配电房(4个)、垃圾分类点(2个)及地下车库(2个)管理等。”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3页,“(二)经营管理工作考核”第6条调整为“6.考核不合格,招标人不支付当季度经营管理服务费,且租金未收齐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中标人拒不补齐的,招标人亦可直接从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部分,中标人应立即缴齐,拒不缴齐的,不足部分招标人可直接从应支付至中标人的经营管理服务费中扣除。”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3页,“八、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条款”第(三)条调整为“乙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的,每逾期1日,按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拖欠的水电费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行支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2658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补疑1.pdf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WZ0004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日

开标日期:2024年4月24日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405、307、203室、9楼展馆

投标报价:物业服务费2.58元/㎡,经营管理服务费率5.0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53265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301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53213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蜀南庭苑配套商业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