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信息化及自动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江苏省高邮市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已经扬州市水利局以扬水农[2023]47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高邮灌区管理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信息化及自动化工程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根据水利部要求,为顺利开展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在前期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基础上,通过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智慧水利、管理体系等项目建设,把高邮灌区建设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巩固农水水价综合改革成效,为高邮市“十四五”期间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打好基础。

江苏省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建设涉及高邮市界首、临泽、周山、三垛、龙虬、卸甲等六个乡镇,主要内容为:干渠改造2条4.87km,配套建筑物23座,包括干渠地下洞节制闸1座,支渠首6座,干渠桥梁1座,干渠分水口15座;支渠衬砌4条14.23km,配套建筑物169座,包括支渠节制闸3座,支渠涵洞12座,支渠渡槽2座,支渠桥梁22座,支渠分水口130座;新建补水泵站1座(人字河补水站);新建巡查管理与抢险道路9.62km,防撞护栏10.12km; 信息化建设1项等。工程概算总投资9205万元。工程等别Ⅳ-Ⅴ等,建筑物级别4-5级。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编号:GYGQXJGZ-2024-XZH),招标范围包括信息化和自动化工程,其中信息化工程包括立体感知体系、自动控制体系、支撑保障体系、数字孪生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自动化工程包括6处补水泵站自动化改造(泵站水情监测、视频监控、运行状态监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内容包括系统的开发;设备的采购、集成、安装、调试;相应线缆安装敷设;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对应标段概算554.96万元。

一、信息化工程包含以下内容:

(1)立体感知体系

在灌区现有监测站点基础上,开展水质数据融合、典型农田灌溉数据融合和农情监测系统建设。

(2)自动控制体系

本项目将选取典型田块,配套一体化闸门,共计5套,重点打造智能灌溉孪生田块,实现自动控制,结合“四预”要求,开展支、斗、农、田间全自动灌溉工作,率先在示范田范围内实现无人值守,科学调度、智慧灌溉。

(3)支撑保障体系

本项目将对原有2处宽带光纤通讯信道进行升级,增加带宽,用以保障数字孪生灌区业务应用平台的稳定运行。其余监测监控等网络采用原有网络通信方式,实现监测监控站点、控制中心、数据中心、融合数据及各级用户的互联互通。

(4)数字孪生平台

数字孪生平台将针对灌区供-输配-排-需耗用水过程中的工程与用水管理决策需求,开发系列专业决策模型形成物理机制模型库,提供灌溉用水全链条、全过程、全尺度系列化解决方案。

本期数字孪生平台包括灌区专题模型和可视化模型两部分内容。

(5) 业务应用平台

本项目高邮灌区将在现有业务应用平台基础上补充完善,扩大数字孪生灌区应用范围,提升灌区现有工作成果,发挥水利工程的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作用,建设灌区需水感知系统、水资源配置与供用水调度系统、智能灌溉控制系统和灌区数字化展示系统优化等业务应用系统。

二、自动化工程包含以下内容

本期项目自动化工程主要是针对6处补水泵站开展泵站自动化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泵站水情监测、视频监控和泵站运行状态监测。

2.3质量等级:合格。

2.4计划工期:21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2024年5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12月25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价在27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行业信息化或自动化项目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3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规﹝2016﹞17号文)“中小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项目,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投标可不作在建工程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对拟任项目经理不作在建工程要求。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灌区管理处

地址:高邮市新坝北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吴先生

电话:15895730225、13921927127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13382705277、15952722500

传真:0514-87591145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细则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各标段评分标准细则见下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1)

一、方案(40分)

1.1技术响应(3分)

投标设备软硬件配置、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加★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1.2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16分)

(1)组织机构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施工生产安全保证体系(6分);

(2)根据投入的设备、检测仪器设备、配备的管理技术人员能否满足项目的需求(4分);

(3)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3分);

(4)运行维护措施(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合理性(10分)

立体感知体系建设、自动控制体系建设、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采取的施工方法及工艺(含安装调试)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人员调配相匹配等(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业务应用(8分)

数字孪生平台建设、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功能是否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模块架构是否合理、功能点是否完整、功能框架图是否清晰(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3分)

培训方案内容全面、计划合理、针对性强(1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1分);售后服务措施合理,故障响应及时(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 1 +a 2 +…+a n )/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5分)

3.1项目管理机构(5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其他人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注: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属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属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2.4(4)

四、企业业绩与资信(5分)

企业业绩与资信(5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合同价在27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行业信息化或自动化项目的业绩,有1个不得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